经营理念
住友商事的经营理念和行动指针立足于“住友事业精神”。住友事业精神提倡“信用・可靠”、“不追求浮利”、“领先于时代的進取之精神”,这种价值观是开展事业活动的根本,超越时代,具有普遍性。
所谓“住友的事业精神”,是以住友创始人―住友政友(1585年~1652年)遗留给后人的经商心得《文殊院旨意书》为基础,再经住友世族代代发展和深化而得。该经商心得在明治15年(1882年)的住友家法中首次加以条文化,并于明治24年(1891年)作为住友家法中的 “经营要旨”归纳为2条。之后,“经营要旨”的字句虽经若干修改,但内容始终未变,一直传承至今。
| 第一条 | 我住友经营业务,注重信誉,讲究诚实,以此固本,谋求发展。 |
|---|---|
| 第二条 | 我住友经营业务,审时度势,究理财得失而定张弛取舍;不苟求浮利,尤忌轻举冒进。 |
第一条表明,住友的事业精神的根基最重要的是“注重信誉”。
第二条表明,住友既然作为企业必须快速、准确地应对社会的变化,追求利润。不安于现状,要积极进取,不断权衡事业的兴衰的重要性。并且告诫不可追求浮利(短暂的眼前利益),不可轻举冒进,提及信用和求实的重要性。
此外,住友素有“尊重人材”和“重视长远计划”的传统。并且,在追求利益的同时重视公益,以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事业为重,奉行“利人利己、公私兼顾”的信念。虽然这些并未以条文形式加以规定,但这种住友所独有的精神与 “经营要旨”融为一体,至今仍在住友集团的各公司中代代相传。
住友商事集团的“经营理念”是建立在“住友的事业精神”基础上的,表明了开展全球性业务的企业所应承担的使命、应采取的基本姿态、应励行的企业风气,可以说这也是从事业务活动的坐标轴。
以该经营理念为基本而制定的日常业务活动中执行的指导方针则为“行动指针”。
所有的干部员工都必须恪守经营理念・行动指针的基本准则,并落实到日常业务活动中,从而实现“广泛贡献于社会的全球性企业集团”的目标。
无论是经营理念还是行动指针,都在不断地渗透和落实到本集团公司的所有干部员工中,通过各自的业务活动加以实践,从而实现“广泛贡献于社会的全球性企业集团”的目标。
为了使全体干部员工共同领会“经营理念・行动指针”中所提倡的价值观,公司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条文―― “SC VALUES”,并作成卡片供全体干部员工随身携带。
同时,SC VALUES还应用于人事考核或多面观察制度(将下级观察上级的结果加以反馈,以便于上级察觉问题的制度)。
| 1.信用・可靠∶ | 遵纪守法,保持高尚情操。 |
|---|---|
| 2.综合力∶ | 不在组织结构上设置壁垒,自始至终从全公司整体视野开展行动。 |
| 3.目标∶ | 提出明确目标,并使所有成员共同拥有该目标。 |
| 4.改革意识∶ | 包容多样化价值观和行动方式,将变化视为机会,抓住机遇,积极进取。 |
| 5.义务・责任∶ | 为实现组织目标,增强责任感,主动行动。 |
| 6.热情∶ | 满腔热情,充满自信,积极进取,并以此感染、激励同事。 |
| 7.迅速∶ | 迅速决策,立即行动。 |
| 8.人才开发∶ | 最大限度地协助同事开发能力。 |
| 9.专业∶ | 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