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
为有效处理多样化的风险,住友商事的风险管理改变了过去以“防止发生损失”为目的、以微观管理为主的方式,将重心转移到了以实现“最大限度的企业价值”为目的的宏观管理,构筑了风险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发挥了以有效运用经营资源为目的,起到重要援助的功能,同时使之与经营计划也紧密相关。
风险管理定位于在实现“最大限度的企业价值”的过程中,风险的定义也从 “有可能损失”转变为“利润回报可能背离计划”,鉴于提高了认识,我们将以下3点定为风险管理的目的。
本公司将风险大致分为可计量的“可预测风险”和计量困难的“不可预测风险”进行管理。“可预测风险”指“创造价值风险”,即“以获取利润回报而承担的风险”,将风险量控制在企业股东资本,把实现最大限度的风险回报作为基本方针。另一方面,“不可预测风险”指“破坏价值风险”,即“只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应致力于构筑避免其发生、或把发生几率降低至最小限度的管理结构。
投资风险管理
投资案件一旦实施,要作出决定撤离就会非常困难,并且如果撤离,往往会带来高额的损失。因此,本公司实施从入口到出口的一条龙管理。投资入口以本公司的资本成本为基础,严格挑选那些超出“保底收益率”的案件。特别是大型、重要项目,投资融资委员会将充分讨论该项目可否实施,对于实施后大幅度低于事业计划的项目,会制定与实施提高价值的各种政策。并且,实施投资后经过一定的时期,当成果也未能达到规定基准时,制定了原则上应撤离的“Exit标准(业务撤离基准)”。
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采用本公司独自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Sumisho Credit Rating=SCR),对客户进行信用度管理。此SCR根据客户的信用度共设定了9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决定设定信贷额度的裁决权限,按等级设定风险度。越是低等级的客户授信贷设定权限者越需居高位,低等级客户的风险资产相对变大等,是减少对低等级客户信贷的一种机制。此SCR还依次在本公司的投资公司中推行,努力使信用风险管理在整住商集团得以深化。
市场风险管理
就市场商品、金融商品的交易,在设定合同余额限度的同时还设定半年或全年的损失限度金额,随时监测潜在损失额(VaR(Value at Risk=潜在风险的推算值)、或期间损益赤字时VaR与该赤字金额的合计金额)是否控制在损失限度金额以内。并且,为了以防因流动性降低清盘等困难的风险,各商品还分别按各期货市场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此外,负责交易的确认、交货与结算、核对余额工作的back office业务、管理并监测损益和建仓等middle office业务由金融·资源部门负责、通过和负责执行交易的front office,职责完全分工,彻底做到内部牵制。
集中风险管理
在全球范围且形形色色的事业领域推进业务的综合商社,为避免特定风险因素的过度集中,必须采取必要的管理。本公司为了防止对特定国家和地区风险分布的过度集中,制定了评定国家风险管理制度。并且,在避免特定领域过度集中的同时,还面向实现最大限度的企业价值,调整事业组合的平衡。
诉讼等法律风险、事务处理失误或不正当行为等运营风险、自然灾害这些不可预测风险,即使承担风险也完全不会获得回报。其中还有虽然发生频率很低,但一旦发生就很有可能给经营带来严重影响的风险。本公司把避免发生这些不可预测风险,或把其发生几率降低至最小限度定为风险管理的基本方针。具体来说,还通过以内部管理委员会为中心面向强化全公司规模内部管理的举措、或事业部门及日本国内外地区组织根据各自的业务特征开展独自的内部管理活动,定期实施以全球合并结算为基础的不可预测风险监测。而后,根据其结果重新认识组织体制和业务流程等,由此力图持续提高“业务质量”。
虽然本公司已构筑了尽可能对应多样化风险的风险管理体制,但并不能完全防止伴随商贸活动带来的损失。在万一发生损失事态时,构筑能够尽早发现的体制、发现后立即收集并分析相关信息、迅速且妥善地采取措施,同时还努力通过使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共有该信息抑制损失的增加及发生二次损失。此外,在运用损失发生数据库集中管理各种各样损失事态信息的同时,并在系统分析发生损失的原因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各种培训和编制、发放各种各样教材向业务现场反馈。通过以上举措,力图提高每一个人的风险管理能力,构筑起了尽量防止再次发生同样损失事态的风险管理结构。
本公司在过去的约10年间,为实践抢先外部环境变化的有效风险管理,通过积极研究并引进最先进的方法和结构,构筑起了现在的风险管理体制。但外部环境依然发生着急剧变化,不时在涌现出迄今未曾设想到的新模式业务。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作出及时恰当的应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在社长的主导下正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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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商事致力于维护和提高信息安全。为应对本集团公司的机密泄漏风险以及2005年4月起全面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规范公司的内部规定和运作守则,开展公司内部教育和启发活动等,力图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体制。